图书馆文献捐赠管理办法
来源:   点击数:   日期:2024-03-01   字体:【

    接受图书捐赠,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途径之一。内江师范学院图书馆热忱欢迎全校师生、各界人士、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向图书馆捐赠个人著述、个人藏书。为加强并规范图书馆的文献捐赠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
捐赠范围

1.应符合本校学科、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范围。

2.专业性图书资料适合大学及以上层次

3.应符合本校读者需求。

4.国际性或全国性的会议论文集。

5.原则上为正式出版物,根据情况酌情接受一些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,如一些地方文献、地方志、族谱等。

6.私人收藏的古籍、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等。

7.本馆尚未收藏

)以下图书资料不接受捐赠

1.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。

2.破损严重,外观品相较差的图书。

3.内容陈旧,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。

4.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
5.期刊。

  )捐赠办法

1.少量和零散捐赠:我校师生个人捐赠图书可直接到图书馆文献资源部联系相关事宜;对捐赠数量大、运送不便的捐赠者,图书馆派专人协助办理;校外人士可直接到学校图书馆捐赠,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捐赠。

2.受理赠书时,由工作人员现场组织验收、清点和统计。

)捐赠管理

1.由文献资源部筛选、查重,符合图书馆收藏标准的,进行登记、分类、编目、加工等,入库后向读者开放。

2.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,图书馆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理。

1通过图书漂流的方式,供本校师生阅;

2转赠其它单位收藏,优先支援贫困地区相关单位。

3.盗版及残旧的图书资料直接淘汰。

   ()捐赠褒奖

    1.根据捐赠者意愿,捐赠者可在文献扉页上签名、赠言。

    2.图书馆视捐赠图书资料的种类及数量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,并在捐赠文献上加盖捐赠章,以示感谢。

    3.捐赠者的亲属及子女凭借捐赠证书对捐赠文献享有免费阅览、拍照、复制等权利。

相关权益

1.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,图书馆根据本馆的馆藏及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。

2.捐赠的图书资料一经确认并完成相关手续后,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。图书馆有权对捐赠的图书资料做出相应处理。

)捐赠地点及联系方式

捐赠地址:内江师范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部

邮寄地址:四川内江师范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部(请注明捐赠)

   话:0832-23429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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